本网讯(记者韩江法)9月9日上午,记者在金年华律师事务所采访时了解到,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试点单位,该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积极改变以往只重经济效益的做法,把案件办理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起来,加大了律师办案的调解力度和数量,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这是市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悉,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便民利民措施,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市监狱积极筹措资金,建立起了警示教育基地,并挑选4名职务犯罪人员作现身说法演讲。今年以来,市监狱先后为市中级法院等10余家单位的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
开展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市司法局确定每月第一周周日为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服务日,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市26家律师事务所共设立固定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服务点40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已开展6次律师服务日活动,参与律师达700余人次。
为困难群众实行公证预约服务。为方便困难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市公证员协会明确规定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公证机构已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办理公证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1221人次。
司法鉴定实行减免收费。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减收司法鉴定费用的通知》,确定减免对象为残疾人、农民工和下岗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实事的具体内容、办理时限。今年以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减免收费司法鉴定事项32件,减免收费10多万元,无论是减免事项和费用,在全省都位列第一。
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