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出租车是广大市民离不开的出行方式。不少人有过这样的感受:坐在出租车上,从车载电台里时常会听到司机之间在瞎扯闲聊、相互调侃甚至打情骂俏,个别人还满嘴的污言秽语。更为可气的是,竟然还有司机因为乘客没有坐他的车,通过电台进行辱骂,并且说要找人收拾乘客,让乘客小心点(昨天本版报道)。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创建文明城市关系到整座城市、全体市民的荣誉。而上述那个司机的所作所为,恰恰严重损害了我市文明形象,同时也损害了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形象。对于这等恶劣行为,出租车管理部门万不能心慈手软,高抬贵手,或者搞什么下不为例。相反,应该从严处理。对出租车司机不仅要进行教育,更要进行较重的经济处罚。同时,还应责令骂人者给予受到伤害的乘客以精神补偿。另外,对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也应追究责任,并对无线电台进行规范管理。
主管部门要“根据其表现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不知道主管部门要根据什么样的表现,怎么区别对待?是不是如果表现好,就不再给予经济处罚,或者进行的处罚对于骂人者来说无关痛痒。如果能够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让骂人者如割肉般心痛,且规定如果再犯,经济处罚会更重,以后你让他再犯他也不敢了。